

各村(居)、企事业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9大精神,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,营造我镇浓厚的文化氛围,切实提高各村文化礼堂的使用率和群众的参与率,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,现就开展“人人秀才艺村村办村晚”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牢牢把握“文化礼堂、精神家园”定位,坚持“建管用”一体化,实现以“德”树人、以“文”化人、以“礼”育人、以“艺”悦人、以“堂”聚人,使文化礼堂成为弘扬主流价值、传承优秀文化、开展文体活动、宣传展示“五美稽东”建设成果的农村精神文明“地标”。
二、活动内容
1、各文化礼堂村每年至少要举办一场“村晚”,由各村自行策划、组织和表演,力求内容健康向上、体现地方特色和农民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,要积极鼓励原创节目。
2、“村晚”演出活动可选择在元旦、春节、元宵、三八、中秋、建党、国庆、重阳等节日期间进行,场地尽量安排在本村文化礼堂或村文化活动中心。
3、“村晚”舞台须有活动主题标志,场地布置简洁大方且有较浓的活动氛围。
4、各文化礼堂村要在“村晚”中开展好村歌传唱,通过村歌学唱、传唱、合唱等形式推动村歌入礼堂、入家庭、入人心,增加村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。
5、“村晚”演出中本村村民演出的节目不得少于60%,可邀请其他村的文艺团队或艺术爱好者适当参与。
6、“村晚”节目形式为歌曲、戏曲、曲艺、舞蹈、乐器、语言以及魔术、趣味体育活动等类别均可,单个节目时长最好不要超过15分钟。
7、“村晚”演出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。
三、活动补助
对开展“人人秀才艺村村办村晚”活动,演出时长达到要求,节目单、节目照片等申报资料齐全的村,给予每个村2000元活动补助。
四、活动要求
1、各村要专题讨论本村开展“村晚”活动的相关事宜,安排专门人员进行“村晚”筹备活动;
2、各村“村晚”必须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,相关资料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镇文化站;
3、倡导未建文化礼堂村也积极开展“村晚”活动。
附件1:稽东镇 村“村晚”演出节目单
附件2:稽东镇 村“村晚”演出补助申请表
稽东镇人民政府
2017年11月10日